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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傳利 我是98年8月份得法的,修煉後,使我身心受益,可是99年7.20,江政府開始迫害,當地派出所多次找到我,讓我寫“保證書”並按手印。由於學法不深,執著太重,配合了邪惡的要求,給大法帶來損失。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3/42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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