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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榮 我於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在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被我單位所在地“610”的邪惡之徒用欺騙手段綁架到“法制教育學校”進行強行洗腦。由於我學法不深,被強迫洗腦。對此我深感無顏面對師父,痛定思痛,我決定重新樹立起正念,我要加倍彌補,抹去我的污點,做一名真正的正法弟子。為此我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所說所寫的一切(“保證書”)等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5/428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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