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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汪麗霞

    我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1999年7月22日後,在2000年3月,我為了講清真相到“信訪辦”被抓,被非法拘留1個月,罰款1000元,後來當地把我當成重點,一到敏感日子就受到警察的抄家,連我剛滿兩歲的孩子都不放過,愛人不煉功也被他們抓去。我出去講真相被抓,經過42天絕食被放回家,愛人和孩子實在受不了江政府對我們的迫害,就來到了北京(老家),在十六大前當地邪惡之徒又找到了北京,在十六大未開之前,北京惡警把我送到了洗腦班。由於前一段時間放鬆了學法,放不下親情,每天在由五個所謂的幫教的壓力下,使自己當時分不清自我了,寫了“三書”。現在想起來後悔萬分。今後我要抓緊學法,清除邪惡,加倍彌補,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走正自己的每一步。特此聲明“三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42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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