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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姜德芳

    我於1996年得法,身心受益非淺。在師父和大法受到無理傷害時,我先後四次進京上訪,先後被非法拘留、非法送精神病院,但都改變不了我對大法的堅信。在2002年1月份在天安門打橫幅,由於沒把握好被抓,強行勞教3年,由於有怕心,做了違背大法的事,心�堣@直難過,覺得沒臉再見師父和同門弟子,經學員幫助後,深刻認識到大法修煉是嚴肅的。我要振作精神,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加倍彌補,從新回到正法中來,做一名合格的、名副其實的、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42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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