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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傳華 我於2001年9月被派出所,政法委等一夥從單位非法綁架到610洗腦班。由於自己正念不足,在常人心的帶動下被逼寫下“保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回家後痛心疾首。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我醒悟了。我鄭重聲明:我以前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在洗腦班裡寫的“保證”或簽名全部作廢。我要堅定維護大法,去掉常人的一切執著,做好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加倍挽回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428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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