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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繼梅 我一九九七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後身心都得到淨化和提高,得到大法自己深感榮幸。一九九九年,邪惡對大法展開了史無前例的迫害,為向政府講清法輪大法真實情況,自己本著善心兩次進京上訪,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投入監獄。由於自己對親情的執著,常人心重,盼望能早日與家人團聚,背離了大法要求,違心地寫了配合邪惡的“材料”,那決不是我的心�婺隉C在此我鄭重聲明,在監獄所寫的所謂“材料”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7/429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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