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良斌 1999年7.20以後,我到過北京護法,由於我有執著心沒去,在邪惡的迫害下說過違背大法的話。我鄭重聲明,這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從今以後修好自己,做好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8/4302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