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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顯均 因為2001年12月到北京上訪而受到非法關押,到期回家後,由於“610”給兒子、女兒、女婿的單位施加了巨大的壓力,威脅說:只要我煉功或外出,就要停止他們的工作。他們把我捆上,在室內安上防盜門,把我反鎖屋裡,叫我寫“保證書”。我離家出走了一段時間回來,“610”把我兒子、兒媳、女兒、女婿的工作全部停了,還以各種藉口搶走了約4萬元存款。由於放不下親情,被迫寫了“保證書”。在修煉路上做了大錯事。經過學法,真正認識到了只有返本歸真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在此,我嚴正聲明,過去我向單位和家人所說、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精進實修,用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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