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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龍甲木

    我於2000年9月在家被公安局抓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一年零三個月後又被判勞教二年,在勞教所受到惡警長期殘酷迫害。由於自己有放不下的執著,被邪惡鑽了空子,說了不該說的話,蓋了不該蓋的手印。現在我認識到,向邪惡保證甚麼都不是一個修煉者所為。我特此聲明,我在勞教所的所說及所蓋手印一律作廢。重新回到正法行列中來,堅定修煉,學好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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