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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天芬 由於我自己沒有靜心學法,正念不強,在2002年5月被邪惡兩次非法抓進公安局。在高壓的迫害下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說了不應該說的話。我當時沒有把自己當作大法弟子,完全配合了邪惡的要求。我的家又被邪惡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籍和資料,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堅修大法緊隨師,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助師正法。嚴正聲明我所寫、所說的背離大法的一切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9/430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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