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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華春 1999年底,邪惡讓我交書,我當時是這樣想的,讓交那就交吧,應付一下。交書的時候我告訴派出所的人說,法輪功挺好,因當時沒有清醒理智地認識到法的嚴肅,用人的狡猾心理做了這件讓我永遠後悔永遠不能原諒自己的事,我認識到交書是一種出賣大法、向邪惡妥協的嚴重行為,每當想起這件事,我心�奡N特別難受,覺得對不起師父。2001年1月份,從北京回來,家人押了10000元辦了個取保候審,邪惡讓我寫“保證”,我沒有寫,家人替我寫了一個“保證”,我當時沒有認識到不能配合邪惡,就默認了。2002年2月份發資料被常人中的壞人打電話報了“110”,我和功友被抓,後跑出派出所,被騙回家又被邪惡抓去了看守所,後又押了8000元取保候審,在看守所自己覺得沒有竭盡全力否定邪惡,做得不太好。我在此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一思一念全部作廢。竭盡全力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0/431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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