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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吳從亮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江氏集團非法四次治安拘留,每次半月,三次刑事拘留,每次一個月,多次被強迫進洗腦班一辦就是幾個月,條件極其惡劣,都在車庫等地方吃住,並被無數次的毒打、遊街等等,可以說用盡了他們一切卑鄙的手段,最後於2000年7月20日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高壓、迫害、洗腦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被邪惡鑽了空子,被迫接受邪悟,做了一個修煉者絕對不能做的事情。在師尊和同修們的幫助下,我已徹底醒悟。現嚴正聲明:以前在村委、鎮委、拘留所、勞教所昧著良心所說所寫的所謂“解脫書”、“決心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配合邪惡、助紂為虐的語言和材料全部作廢。從今以後,加倍彌補,跟上師尊正法進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煉者。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0/43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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