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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於雅玲

    我今年七十三歲。2002年6月6日,在我受邪惡迫害漂泊外地一年半,剛剛返家的第二天,被派出所六、七名惡警強行綁架到洗腦中心(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又在從勞教所邪惡悟出來。想到三年來幾乎捨棄人間的一切、幾次非法被抓、被拘,堂堂正正證實大法,這次被拘卻在人的心和情的帶動下,迷失了正念。清醒後,痛徹心肺,生不如死。我現在嚴正聲明: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江澤民邪惡犯罪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欺騙洗腦,只能得逞於一時,我不承認這一切!在強制和欺騙下所說所寫,非吾本意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重新糾正自己,助師正法,一修到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為自己生命的永遠負責,走好師父給弟子安排的今後正法修煉之路,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43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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