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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玉鳳 我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北京公安局非法抓捕,送到看守所關押15天,後被派出所罰款一萬元,把人放回。2002年12月的一天早上,出去貼真相材料被當地派出所發現並罰款6000元,並受到毒打。在此一併聲明當時所寫“保證書”作廢。學好法,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43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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