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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朝霞

    我被“610”邪惡之徒綁架到勞教所,由於自己的執著心,在強迫欺騙等高壓下,違心地接受邪悟,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干的壞事,是對大法的侮辱,在此聲明:我所說、所寫誹謗大法的一切作廢。堅修大法、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43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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