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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淑珍

    在2002年5月28日,我與同修出去掛講清真相條幅,被派出所惡警非法抓去了,後被迫寫了“保證書”後放回家。6月18日,派出所又把我誘騙到洗腦班,在洗腦班被迫寫了“保證書”,半個月後回到家�堙A現在我同時聲明在派出所和洗腦班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和同修堅定維護大法,學好法,發正念,講真相,救度世人,只要對大法、對世人有利的事就做。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43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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