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珍 在2002年5月28日,我與同修出去掛講清真相條幅,被派出所惡警非法抓去了,後被迫寫了“保證書”後放回家。6月18日,派出所又把我誘騙到洗腦班,在洗腦班被迫寫了“保證書”,半個月後回到家�堙A現在我同時聲明在派出所和洗腦班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和同修堅定維護大法,學好法,發正念,講真相,救度世人,只要對大法、對世人有利的事就做。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3/43227.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