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劉宏
我在拘留所裡所寫的“悔過書”現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4/43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