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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鳳霞 我在2002年進京上訪時被非法抓回,在派出所裡,警察讓我寫“保證”我沒寫,但在親情的威逼下,我沒過好關,在一張空白紙上簽了自己的名字,後來我悟到這樣不對,就沒有按手印。後來我愛人在上面寫了“保證”並按了手印,我嚴正聲明“保證書”作廢。堅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5/433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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