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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婁清芬 2001年我進京上訪,途中被邪惡的警察抓住,送拘留所,非法判勞教兩年。在今年因受邪惡迫害,身體不好被送回家,回家後我又學法,邪惡又強行把我送到“洗腦班”,在邪惡迫害下,做了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走了彎路,對不起師父為我的承受。回想過去,自己學法不深,把法理解偏了,多少關沒有過去,正念不足,我真是後悔莫及。我要真正清醒過來,現在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律作廢。從今以後我一定好好修煉,加倍彌補,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434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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