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俊華 因自己學法不精進,對法理解不深,當魔難來時沒有把握好自己,在十六大前派出所來我家,片警拿出一張表叫我簽名。保證在十六大期間不出去鬧事。我說我沒有鬧甚麼事,他說:簽不簽,不簽就走。由於自己正念不足,產生怕心,就隨和了邪惡要求。過後非常後悔,恨自己不爭氣。我鄭重聲明,簽的字作廢。我今後要下決心,靜下心來努力好好學法,提高認識,加強正念,去掉怕心,做好老師要求做的三件事。來彌補給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4346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