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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春華 我由於洪法被非法拘留,寫了“決裂”的保證,回來後又因放不下個人利益,在單位寫了“檢討及批判文章”,心�堣@直不安。今悟到,本來大法遭到迫害,就已經很冤,我一個大法弟子不但不能站出來證實大法,卻雪上加霜,罪大之極。今決定以前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永跟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434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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