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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史興嘉 我被人舉報,於2003年1月18日被市政保大隊非法扣押,家�堻Q搜查。在40個小時的非法扣押中,我沒有屈服邪惡的威逼。後來親屬出面“擔保”,答應了邪惡的“四個條件”好爭取儘快脫離虎口,我也違心的寫了“書面保證”,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不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標準的一切言論全部作廢。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很好地把握自己,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堅定正念,用神的正念正行助師正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月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8/434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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