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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芳 我是從98年5月有幸得法的。我不認識字,學法特別難、可幾個月我就把這本《轉法輪》看完了。在2000年春我和三個功友去北京上訪,剛走到天安門前,從前面走過來兩個警察問我們是幹甚麼的。我們說是來正法的,他們就把我們4個人抓起來了、縣公安局把我們送到局留所24天。他們就抄了家4500元。然後迫害我們寫“保證書”。在這些鎮壓下,我就違心地寫了“保證書”,給大法造成了的損失。今後我堅定跟著正法走。聲明我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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