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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香芬 我今年75歲,96年得法,99年7.20後,由於沒能認清邪惡的迫害,我把師父的法像交了上去。我現在認識到做錯了,我很後悔。今後我要加倍彌補,提高心性,以法為師,重新做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9/435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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