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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祖望 我於2000年春節被邪惡綁架於看守所關押長達三個月之久,2001年4月被無罪釋放時,由於學法不深,在邪惡寫的“出本地區要上報的字條上簽了名,雖然沒有涉及到大法,但也是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和不公。而我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向邪惡妥協了,現嚴正聲明此簽字全部作廢。另外2000年在邪惡寫好的為妻子(大法弟子)的“擔保書”上簽的名作廢。包括本人在邪惡的迫害當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0/436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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