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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德發 在2002年3月,當地派出所三次到我家讓我放棄修煉,因學法不深,(當地看不到師父經文和明慧文章)寫下了“保證”,又按了手掌紋。後來同修給我帶來了師父的經文和《明慧》的文章,反覆閱讀,才知道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抹了黑。在此我嚴正聲明,所說所寫的有損大法的一律作廢。用我生命中的一切助師正法,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1/437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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