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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祥仙 2002年12月,由於我的正念不強,在派出所的幾名警察的誘騙下,一念之差配合了它們的要求,在它們帶來的表格上簽了字,蓋了手印。現在回想起來非常痛心,深感對不起法輪大法,對不起師父。現在嚴正聲明:以上行為作廢。今後要以神的正念正行要求自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437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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