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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聶彩霞

    我因為被家人舉報,送到派出所,惡警逼我寫“保證”。寫完後回家的路上我哭了一路。我知道我不該向邪惡保證甚麼。現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所說所寫的一一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43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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