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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娟 2002年10月1日之前,當地派出所邪惡警察來我家查我,在知道我不能寫“保證書”的情況下,警察便給我寫了一份“保證書”,並讓我丈夫替我簽字。當時我沒有悟到,這是邪惡強加給我的。現在我悟到要讓邪惡陰謀徹底破產,特此聲明所謂的“保證”徹底作廢。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3/439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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