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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鄭晨鶯

    我於1999年12月進京護法,與同修在天安門廣場打正法橫幅,被非法拘捕,在看守所九個月後送往女監,在一次煉功後,管教人員邪惡地以他人的減刑、扣重分作為本錢威逼我,使我心靈受到嚴重傷害,從而在心智不明中做了不該大法弟子做的事,對不起師父,對不起所有生命,心中無限痛悔。自暴自棄中仍感受師父的慈悲與偉大,我終於認識了自己的責任,應積極地挽回自己所造成的損失,成為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弟子。為此嚴正聲明:本人在被任何強制的情況下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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