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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水仙 2002年10月18日,公安人員帶一大批人闖進我家將我非法帶走,19日送到洗腦班,每天強制看電視、錄像進行洗腦,在那�塈b了55天。由於主意識不強,在邪惡提出的8條能否做到的答題上回答和簽名,我妥協了。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裡叫我回答和簽名的8條答案全部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元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4/439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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