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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愛蓮 自1999年7.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壓力下,把自己戴的法輪章交給了邪惡。當時由於學法不深,總覺得交個法輪章沒甚麼事,只要不配合它們簽甚麼“保證”就行。可後來經過不斷學法,懂得了大法的嚴肅性,同時明白了還是“怕”這個執著心配合了邪惡,讓邪惡鑽了空子,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會努力修去各種執著心,做好“學法、講真相、正法”這三件大事,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5/440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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