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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寶蘭 我於1997年得法,2000年12月17日去北京證實法,19日半夜做真相時被惡警抓住,後被送進教養院,被非法教養三年。在邪惡的威逼、欺騙、高壓下,在自己神智不清時寫了“悔過書”之類的書面保證,由於放不下人的根本執著被邪惡勢力鑽了空子,現我已清醒,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悔過”之類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5/440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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