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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明遠

    99年邪惡迫害大法,我於年底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回來後遭非法拘留15天。2000年3月7日邪惡上門逼問我是否修煉,我說“煉”,邪惡又欺我不識字,騙我在勞教判決書上簽字,非法勞教一年。期滿後直接送到拘留又無故關押了4個多月,並敲詐家人。2002年春節後,從家中抓走又非法關了5個多月。身體上承受的苦不算甚麼,一咬牙就過了。真正的苦是自己由於法理上不夠清醒,人心翻出來,被邪惡及邪悟理論矇蔽,在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上簽了字。做了有違大法的事,內心痛悔不已。清醒後,心知是錯,沒有再配合邪惡,後曾打電話在勞教所聲明作廢。

    現鄭重聲明,我是個文盲,得法不易,而今能讀師父的所有著作,曾經十餘種病纏身,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這是宇宙大法的神奇威力,是師尊的偉大與無量慈悲。我聲明在勞教所、拘留所簽的所謂“保證、悔過”作廢。無論誰也擋不住我修大法的決心。今後必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堅定衛護大法,真修精進不已。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6/44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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