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海雲 99年12月中旬,在家和功友交流被人舉報,當地派出所把我非法拘留,送進了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間,公安人員及家人對我恐嚇、施加壓力,迫使我違心地寫了“保證”。現特此聲明,自99年7.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我所寫、所說不符合大法的事統統作廢。挽回我給大法造成的不良影響。這些也是我修煉路上的污點,我要加倍彌補,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走正自己以後的正法之路,在此深深地感謝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6/4407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