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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玉琛 我於2001年12月6日早被派出所的幾個邪惡分子強行抄家後帶走。拘留15天後,送往教養院,強行交款500元後,下達非法教養2年的通告!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不能嚴格要求自己,造成了2002年6月10日,在邪惡分子瘋狂迫害至極的情況下,由於自己強大的怕心,在電棍的脅迫下,違心地接受所謂的洗腦。那時心情是極其痛苦的。然而修煉是極其嚴肅的,為此我現在鄭重聲明:那一段時期所說、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切作廢。我將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1/443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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