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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芳珍 我99年開始煉法輪功, 2000年6月到北京正法,送回後在看守所關了一個月,家�堨璊F許多錢,按了手印被放回,由於人的根本執著和怕心,第一次,我丈夫替我按了手印,後來,十六大之前的幾天,又逼我簽名,還有在以前在派出所說了“保證”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思想統統作廢。全盤否定一切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只承認師尊的安排,我要堅修大法,盡我的力量向世人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1/443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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