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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師吉愛

    我是一個農村婦女,學法不紮實,下面談談在兩年前寫的“簽字”。在2000年7月21日,夜晚11點左右,派出所的3名惡警闖入我家,說有人說我撒傳單,接著就到處亂翻,翻來翻去甚麼也沒翻到。然後,他們叫我跟他們走一趟,當時我心�堣@點沒害怕,坐上警車就到了派出所,他們把我放下後,又回到我家到處亂翻,還是沒翻到甚麼。他們回到所裡後,就問我:你還煉呀?我說煉。所長說:人家上頭不讓煉你怎麼還煉呢?我說:鍛練身體,做一個好人有啥不好?所長接著說:有人說你撒傳單。我說光憑嘴說不行,得拿出證據才行。所長嘴裡罵著拿起電人的東西說:來,這就是證據。接著幾個人用電線綁在我的大拇指上電我,並問我是不是我幹的,我說不是。所長撕住我的頭髮打我的臉。過了一陣子,把我放開,帶上手銬,並銬在樹上,過了一段時間,又把我帶到辦公室,又開始電我,還是問我是不是我幹的,我回答不是。他又接著問:你愛人幹啥?孩子幹啥?我回答:上班,上學。他們說:你不說,那就把你愛人開除回家,看你還煉不煉。說完就把我又銬在鐵桿上直到天亮。在那種情況下,我的怕心及各種執著心都翻上來了,心想如果寫煉,就不讓回家,愛人也得被開除回家,雖然心�堣ㄠ_@,也寫了“不煉”二字。

    回家之後,通過《明慧網》上同修的交流切磋,認識到簽字是一種嚴重的錯誤行為,不但在自己的修煉道路上留下了污點,也給大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現在聲明以前向邪惡妥協的簽字作廢。以後我要努力學法,助師正法,彌補以前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3/44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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