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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呂英美

    2000年7月份的一天,因我發真相資料警察把我騙去了派出所,所長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老師教我們煉功做好人,與人為善,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對社會對人民都有好處。這時他拿過電線綁在我的手上電我。過了一陣子,又把我銬在電線桿上,這時我的執著心,怕心都出來了,在這種不自願的情況下“簽字”。2001年某月,他們又把我騙去洗腦班,幫教讓我寫“三書”,說是不寫就送去勞教,當時怕心太重,就寫了“三書”。回家後,通過閱讀《明慧網》同修寫的文章,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大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違背了宇宙的法理真善忍,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給自己的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所以對以前的簽字嚴正聲明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學法,努力做好學法,發正念,講真相三件大事,彌補以前的錯誤,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元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3/44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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