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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同花 邪惡將我非法抓進當地看守所,後又被送到勞教所,由於學法不深,在邪惡的欺騙下誤入歧途。回來後,通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認識到了自己的嚴重錯誤,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曾經說過的對大法不敬的話及他人代為我寫的所謂“保證書”完全作廢。今後我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17/447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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