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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禮隆 我由於堅修法輪大法,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就受到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殘酷迫害。它們利用洗腦班、派出所、拘留所、勞教所等恐怖組織在三年多時間�奡N關我七次。特別是在勞教所裡,惡警利用偷盜、搶劫、吸毒人員來迫害法輪大法學員。它們採用了各種法西斯手段,逼迫大法弟子接受洗腦。如不服從,就整天辱罵毒打、罰座、罰站,或在烈日下跑步、不許喝水,惡人穿著皮鞋猛踩我的腳趾。有的大法弟子被打昏後在地上拖著走,有的被打得吐血、大小便失禁,有的被打殘。最使我痛心難忍的是惡人用極下流的語言辱罵大法師父。在這個魔窟中,我忍受不了邪惡的折磨,在痛苦中失去了理智,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從勞教所出來後,經過反覆學習了師父的經文,認識到自己過去學法不紮實,常人心太重,怕吃苦。在常人求安逸之心的帶動下,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情。這是我的恥辱。為此,我嚴正聲明:我過去所說、所寫有損於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在助師正法中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0/448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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