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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文生 99年」7.20」以後,由於自己迫於怕心,在當地公安事先印好的不讓煉法輪功的表格裡違心地簽了自己的名字,並且交了一本小經文和一本抱輪煉功帶。我感到愧對自己的良知,愧對李老師。我決心以後無論如何都要堅修大法緊隨師。以前寫的保證特此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100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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