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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長春劉英傑 我在99年7月22日以後,在政府的壓力下違心地寫過保證書,通過學習師父的講法和有關經文,認識到了這是在配合邪惡,這樣做我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所以 我現在聲明,我曾經寫過的保證書一律作廢,以後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在講清真像中努力彌補自己的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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