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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史殿芝 我於2003年元月下旬的一天上午11點去買年貨,順手把一份『傳奇婆婆的臨終警言』遞給了一位便衣警察,問他能不能看,如不能看還給我,這位警察強行把我帶到鐵路公安分局,說我散發傳單,採用威脅利誘,逼我兒子借3000元錢,並寫“保證”,放我出來。因兒子不知內情所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完全無效,特此聲明。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元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1/449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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