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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俊芳 在修煉過程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在法上根本認識法,在邪惡的迫害過程中,心性把握不好,做了許多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情,包括(五書、簽字、按手印、幫教等等)。恩師大慈大悲,把大法傳給世人,救度眾生。為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廢。在今後的修煉中要嚴格要求自己,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去執著、存正念,“助師世間行”。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3/450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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