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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延霞

    我於98年元月修煉法輪大法,思想得到淨化和昇華,懂得要做一個好人及更好的人。2001年4月邪惡之徒非法綁架我去了勞教所,強制洗腦。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強,寫了“三書”,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自己的修煉道路造成了污點。經過學法,我後悔莫及。為了改正我的錯誤,我特此聲明:我在被洗腦期間所寫、所說的背離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重新回到正法中來,隨師正法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元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4/45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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