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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楊顯珍

    在1999年7月底,在拘留所裡,大姐夫寫了一張甚麼“保證書”,內容是甚麼我不知道,肯定是好不了,硬拿著我的手按上了手印,當時我還在想:不是我要按的…。我今天聲明:我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我是決不會在那上面按手印的,聲明“保證書”無效!後來我聽大姐說,大姐夫替我寫了好多份“保證書”,我弟媳說她也替我寫了一份“保證書”,當然都是簽的我的名,我嚴正聲明:那不是我寫的,我也決不會寫出那樣的“保證書”,聲明無效!再後來,看見別的同修寫“保證書”,自己也寫了一份,甚麼保證“不給領導添麻煩”(其實我沒給誰找麻煩),但沒交。一天下午,拘留所的一個看守小聲對我說:別跟他們學,你寫一份“保證”回家吧,我當時就從兜裡把那份“保證書”給了他,我後來非常後悔。在此我聲明那份“保證書”無效。大約是1999年8月2日,他們把我從拘留所送回公社,非讓寫“保證”才能回家,最後我寫了一份,又一次向邪惡妥協,做了一件非大法弟子所做之事,那是對大法的侮辱,在此我嚴正聲明:那張“保證書”無效。我願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在2000年陰曆7月底的一天下午,天氣很好,我與一位同修到公社打印了40多份真相材料並郵走了10份,放在鎮辦公室一份。傍晚,七八個惡徒闖進我家,我交出了一份材料,還說出了那位同修的名字。到了公社,挨了幾個惡徒的幾頓惡打,最後把一位同修出賣了。當惡徒們把我領到她家找她時,我清醒了,我恨不得鑽入車底,一死了之,後悔莫及。更可恨的是,我還說出了打印店的住處。惡徒們把他的店門封了,把他抓走了,後來聽說還罰了他5000元,至今我想起來還很後悔,總覺得自己真不配做一個大法弟子,真不配。在此我聲明:我要加倍償還我的罪過,洗清身上的污點!

    在拘留所裡,我還邪悟,說了些背離大法的話。在出拘留所之前,“610”拿著一張“保證書”讓我按手印,我按了。回家慢慢發展到有放棄修煉的念頭。直到2001年農曆四月初,看到師父的新經文《建議》:“不用煉了,你還是我的弟子嗎?修煉人在圓滿的最後一刻都不能放下修煉”。“你自己不要未來,那我就放棄你。我沒有執著的。”之後我才從懸崖邊醒來,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喚醒了我,救了我。想起來真是太可怕了,自己差一點毀於一旦。醒後很長時間,淚水長流,一個人時,便放聲大哭。在此我聲明:二次按的手印無效,清醒的我決不會向邪惡保證甚麼。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心自明》),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3年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5/45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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