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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秀芳 由於我學法不深,在99年12月份,承受不住精神上,肉體上的壓力,違心的寫了保證書,後又在2000年7月份在單位裡沒有頂住社會上、家庭上的方方面面的壓力又一次違心地寫了保證書,出賣了大法。我經過長時間的反思,明白了作為大法弟子失去法將意味著甚麼,為了對法負責,對我自己負責,對所有知道我寫保證書的人負責,現特此聲明: 1,從現在開始,以前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 2,做為一個大法弟子,我將按照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9/100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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