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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井明、蘇慶霞 1999年7月,我去北京護法,在半路被公安局非法抓回來,被逼寫“保證”等,因為當時學法不深,悟性低,就寫了。後來才悟到這是僥倖過關。還有兩次因為怕引起別的麻煩,派出所的人問我煉不煉,我就說了妥協的話。以上這些不是發自內心說出來的,還有別人替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也一律聲明作廢。今後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3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5/452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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