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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金敏

    我99年12月26日因進京上訪,2000年3月7日被非法判勞教兩年,由於我學法不深,沒有以法為師,被魔鑽了空子。於2001年5月寫了所謂的“悔過材料”。2002年5月31日解教時還被逼迫寫了所謂的“保證”。回廠後又被迫進了洗腦班,又寫了一些違心的東西,就連2002年11月26日我要回家,工廠都逼我寫“保證”。雖說不是自願的,但畢竟是自己的執著心造成的,幾年來一直使自己揹負著,既然錯了,那就須改正,放下這個沉重的包袱,在此,我向全宇宙、全世界嚴正聲明:所有在高壓下寫的對大法不利的、對師父不敬的東西全部作廢。從新回到正法當中來,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26/45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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